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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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党委统战部

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并为统战对象服务,主要职责为:

(一)在学校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调查研究学校统战工作方面的情况,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及实施举措,提出工作建议,经党委同意后贯彻落实。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帮助和引导学校统战系统各界人士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国家、地方和学校的发展服务。

(三)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发挥学校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积极联系和服务党外代表人士,牵头协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

(四)协助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支持其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并积极围绕国家、地方和学校发展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五)代表学校加强与各地区、各级政协、人大及统战有关部门的联系,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培养、选拔、举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鼓励和支持其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六)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做好出国、留学归国人员统战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八)推动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九)加强统战理论和工作研究,做好调研、宣传及信息工作。

(十)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是联系机关各部门的纽带,主要负责学校机关的党建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确保各项方针、决策及学校决定在机关党委所辖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组织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机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组织领导机关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民主评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机关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工作。

(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督促各部门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效能。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六)加强纪律建设,负责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任务,开展廉洁教育。

(七)加强对机关分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其开展工作,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机关文化。

(八)做好机关的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

(九)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